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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能还款,连带担保人就要一直承担担保责任吗??是一辈子的担保吗??没有期限???

债权债务 2019-01-29 15: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在还款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 《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一.看债权人请求担保人履行的数额。如果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的金额并不足够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就剩余的金额向债务人索偿。如果担保人已经清偿全部债务。则债权人失去向主债务人请求履行的理由,不能再起诉债务人。而担保人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
    二、法律依据:按《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十八条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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