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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婚前全额给我买房,购房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但还没有交房办证,婚后女友能在合同上加名字么?要是合同不加以后办证加她的名字是属于夫妻财产共有的么?购房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女友能在合同上加名字么?要是合同不加以后办证加她的名字是属于夫妻财产共有的么?

房产纠纷 2019-05-12 09: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婚后购房,购房合同上不一定要求填写夫妻双方名字。
    2、婚后购房,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证时一般会要求提供夫妻双方资料,登记为共同共有。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双方离婚后,房产证是可以加入对方的名字。
    离婚前产权证两个名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后房产证两个名字属于按份共有,可以在加名前约定各自份额多少。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以下: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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