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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购买了一套商用房,交付40W首付含10W预售定金。到现在贷款没有下来。去银行问,银行说是因为开发商信誉问题,要求开放商提供竣工验房报告才能放贷,开发商说是4月底之前提供。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但是去施工地看了,还没有开始造房子。当时签订了购房合同,可是开放商以“要到房产局盖章”为由,没有把合同给我们。一年了,贷款都没办下来。我可否退房,是否要缴纳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19-01-03 04: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退房后营行贷款如何解决的问题提解答如下:
    一、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

    二、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借钱,其性质是一样的。作为债权人,银行或其他机构,个人都只有权要求购房者按约还款,但无权干涉购房者的解约权利。所以,只要出现了购房者有权依法解约的情形,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取得按揭贷款,都有权依法解除购房合同。

    三、退房以后,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四、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2、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 贷款人违约会产生的后果:
    1、信用记录会产生污点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对于个人信用记录管理非常严格,主要制约个人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关系,所以信用贷款一旦违约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之后借贷人申请信用卡或银行贷款那是相当麻烦的,或是要承担相当高的利率,甚至银行直接不批。
    2、逾期还款滞纳金较高
    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首先会电话催收,并将借款人列入逾期名单,同时利率上浮,作为逾期滞纳金。滞纳金力度各家贷款机构不尽相同,如花旗银行,会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利息,而平安银行一般不会收取罚息,除非是恶意逾期还款。但小贷公司收取的违约金可能会还要多一些。
    3、逾期超过一定金额将走法律程序
    当信用贷款借贷人恶心逾期还款或根本还不上的时候,信用贷款机构或银行就会根据当时签署的信用贷款合同走法律程序起诉借贷人。
  • 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一、未满租期退房押金能要回来吗  看押金的性质,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约定是违约金则要不回。对于租金,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可能会扣点。以后退房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下。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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