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2013年1月份进入联想旗下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当时团队虽然已经在运作,但是没有公司主体,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给的承诺是找到主体公司后给员工补缴社保和公积金。2013年8月份我们团队进入联想一家合作公司,并且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社保公积金也从那时开始正常缴纳。但是,2013年1月至7月的社保和公积金始终未给补缴。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争取补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给的承诺是找到主体公司后给员工补缴社保和公积金。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争取补偿?

劳动纠纷 2019-05-12 0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  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  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担保抵押。
      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 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有财产),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
      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 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
      抵押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抵押合同。
      房产抵押应当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或预抵押备案证明。
  • 补办条件:
    1、持卡人不慎遗失社保卡;
    2、社保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
    3、社保卡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写。
    补办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补办申请表;
    3、其它资料。
    【注】因各地方实际情况不同,社保卡补办资料依据本地规定执行。
    补办流程: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地区社保机构补办社保卡即可。具体办理流程根据地方规定执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文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