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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私人老板那里上了7个月的班,做的是导购工作。现在因店上的货品出问题了,老板要求我们全额赔偿,但我们没有签任何的相关的劳动合同,社保也没有买,又正好公司在一个月之前成立了,到现在老板还没有发工资,请问,我们是该赔偿吗?工资他应该关给我们吗?注:工资是每个月的15号发上月的工资,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天了,工资还没有打卡上

损害赔偿 2018-12-25 12: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本月工资在第三个月发放属于违法,如1月份工资在3月份发放就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发生在两年之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如是离职结算,劳动者在做好工作交接后15日内和企业结清工资。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若未签合同,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克扣的工资、加班工资及赔偿金、失业保险金等。 可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先向公司发律师函,一般公司在见函之后会给你的。
    保守估计,赔偿数额在6万元以上。打官司包赢,输则退费。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带上现有的材料。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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