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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中一个商铺,是二房东转租的,我做加盟品牌店,总部要求必须要有营业执照,但是二房东已有营业执照,说要用他的,总部说这种情况下,只接受和二房东的联营协议,不接受租赁合同。请问两者有何区别,对我来说有什么风险吗?是二房东转租的,只接受和二房东的联营协议,不接受租赁合同。请问两者有何区别,对我来说有什么风险吗?

合同纠纷 2019-03-04 13: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满足以下情形的承租人才可以把房屋转租: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①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②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③房屋租赁合同。
  • 第三十五条第五款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签订连锁加盟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注意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每一项权利要对应一项义务,双方是平等的。
    2.合同是否能执行到位,是否存在不可能执行到位的条款。
    3.注意合同的几本版本是否一致。
  • 加盟做生意一般是需要签订协议的,加盟协议或者合同约束双方当事人,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起诉维权,一般建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走法律程序。加盟,主要是给加盟费给上家,它再相应的给加盟商技术和等方面的指导,但往往是打个基础而以。
    这种方式经营,自己的风险很大。厂家是否负责供货,这要看和它是怎么谈的。就是说,自己可能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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