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1下,我现在要买同事爸爸的房子,同事妈妈已经去世,同事爸爸已经8十岁。房子是期房,估计要3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如果3年中老人同意。现在我的身份证上有他妹妹的小孩在身份证。我应该怎么办?我现在要买同事爸爸的房子,现在我的身份证上有他妹妹的小孩在身份证。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6-13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老人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女儿名下,属于赠与合同。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
    2.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权利转移为登记,房屋已经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的,不可以撤销赠与。
    4.但是,还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即使不动产已经变更登记,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5.如果没有上述情形,老人不得撤销房屋的赠与,该房屋仍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6.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7.该房屋再由女儿的配偶、女儿的子女、女儿的父母继承。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产权人购买商品房,但其购房程序同成年人购房程序有所不同。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未成年人可以作为产权人购买商品房,但是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未成年人办理购房整个过程的手续。在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之前,他不能单独处置该商品房,例如房屋转让、出租、抵押等。
    若欲进行上述活动,应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当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后,则可以单独行使产权人对于房屋的相关权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