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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门面房,今年租赁合同到期,但租户不愿意腾退房屋,我该怎样维权?急急急!

合同纠纷 2018-12-31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 一,拆迁购房退契税(地税)的比例,一般在
    1.5%-3%之间,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为准。
      1,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征收标准为:普通住宅
    1.5%,高档住宅3%全部由买方承担;
      2,地方规定,住房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才能认定为普通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含)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含)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2倍以下(不同城市有不同的标准)。
    二,办理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1,拆迁协议书原件(需加盖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的签证章);
      2,被拆迁房屋的原房产证复印件;
      3,被拆迁时获得补偿款的收款或付款凭证、身份证(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供结婚证);
      4,退税的还应提供契税完税证、退税申请、退税人存折。
  • 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如果是公司不续签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商铺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   租赁合同的种类   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赁等。   根据法律对租赁是否具有特殊的规定,可以将租赁划分为一般租赁和特殊租赁。
    特殊租赁是相对于一般租赁而言的,指法律有特别要求的租赁,例如。房地产管理法律对房地产的租赁、海商法对船舶的租赁以及航空法对航空器的租赁等都有特殊的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是否确定期限,可以划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所以,你所说的商铺租赁合同是定期的不动产租赁,商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退回押金有权不再跟你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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