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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3月份买了套房子,但是开发商延期64天交房,按照购房协议应该赔偿万分之一的房款,但是开发商说我也有违约,说:我应该3月13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我是16号签订的,所以违约金相互抵扣了,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于2010年3月份买了套房子,我应该3月13号之前签订购房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1-30 1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房违约金的计算  在开发商的合同中一般都有规定,有的是预期90天内,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  第一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第二违约金计算,根据双方约定合同按多少比例的计算方法,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事项包括:  
    (1). 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 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 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 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 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 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 购房贷款需要交多少违约金?  【招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三个月的利息。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收取不低于实际还款额一个月的利息。  【建设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三。  贷款一年到两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二。  贷款两年到三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额的百分之一。  【农业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收取,月利率为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减去还款月数。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只要之前没有任何提前还款记录,则不收取违约金。如已采取过提前还款的,一年之后再申请者,也不收取违约金。  【工商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中国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最高不超过六个月利息违约金(按照提前还款日的贷款利率计算)。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则不收取违约金。  【交通银行】  部分提前还贷规定最低不能少于每月还款额的6倍,最高不能超过每月还款额的35%,部分提前还款者可每年免费还款一次。  全部提前还款者需承担支付违约金,收取当次还款金额的1%。但具体还款金额还需按照合同实施。  【广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两个月利息作为违约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光大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3%~6%的利息作为违约金,具体还要按照合同规定实施。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浦发银行】  贷款不满一年提前还款,收取
    1.5%或3%不同利息,也有不收取违约金的,合同规定多少就收取多少。  贷款满一年后提前还款,不收取任何违约金。  【深发展银行】  一般来说,还款超过两年以后就可申请提前还贷,具体情况需根据当时合同的约定进行。  贷款未满两年提前还款,需要支付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如没有约定就不收取。
  •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范本,主要内容均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如自己所要约定的内容在范本合同中没有,可以在空白条款中填写清楚,或者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一)产权方面问题注意  
    1、应对取得产权证的具体日期做出明确规定。如2008年2月18日。  
    2、注明如果在上述规定日期未能取得房产证应视为“房产证无法取得的开发商一方的单方面违约行为”。  
    3、对于此项“开发商的单方面违约行为”业主有权选择退房。开发商必须在15个工做日内(业主可自行商议)退还所有业主已交纳房款。  
    4、业主退房时如该房产价格已经上涨应按照上涨后的实际价格清退购房款项。  
    5、除了退还房款以外开发商还应对业主已发生的银行利息、装修费、误工费等款项进行赔偿(金额按具体情况协商)。  
    (二)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  
    1、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  
    2、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  
    3、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裸露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  
    4、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  
    5、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  
    6、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开发商的测量结果有差异,有权提请法院或有关机构进行最终裁决。  
    (三)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使用年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标准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  
    (四)交房条件约定:  
    1、开发商在交房时应出具该商品房实测面积、《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的情况下,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3、在交房时所交房屋达不到“主合同”或“补充协议”约定标准使交房期限后延的情况下,开发商应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对业主进行赔偿。  
    4、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然达不到约定的交房标准,购房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应支付给业主的违约金和其它因无法收房入住发生的损失(双方应事先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并体现在合同中)。  
    5、收房时应交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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