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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房子有房产证,现在在银行里面做抵押,我想把房子卖掉,朋友说现在不能办理房子过户手续,请问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谢谢帮忙了。我的房子有房产证,我想把房子卖掉,朋友说现在不能办理房子过户手续,请问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吗。

房产纠纷 2019-06-15 2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八、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
    办理过户手续和按揭贷款时,买卖双方应按规定向房产中介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除此以外,还有一些税费,如过户公证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保险费等。
  • 房产抵押给典当行手续如下:  第一步:首先要确认自己典当的房产产权是否明确、两证齐全,具备上市流通条件。  第二步:要取得房产共有人一致同意,且须到现场在《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上签字确认。
      第三步:要找对典当对象——有经营资质和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典当行,注意正规的典当行其招牌都有一个很大的“当”字。  第四步:典当登记。办理房屋典当登记手续的业主须携带原房屋的有效证件原件,业主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书面证明材料,到典当行申请典当登记。
      第五步:价格评估。凡要典当的房屋必须做价格评估,由相关评估机构或典当师向典当行提交评估价格报告和放款额度的建议书,典当行根据评估报告决定典当的当金。  第六步: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文件。
    典当者在确定典当意向后,与典当行签署《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及相关的文件。  第七步:办理合同公证和保险。典当行实行一站式办公,典当者可到典当行窗口直接办理公证及保险。
      第八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典当者随典当行的工作人员到相关房产产权主管机构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第九步:典当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房产证交由典当行保存,但典当者仍可保留使用权。
      第十步:典当行出具当票、放款(如材料齐全,两个工作日可实现放款)。
  •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如果夫妻离婚时进行了房产分割,需要办理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首先应通知银行并征得银行的同意。
  • 单独房产证集体土地证过户需要符合过户条件才能过户。单独房产证集体土地证过户如下:
    1、需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2、购房者前往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文件;
    3、交易双方向国土所提交有效且合法的相关材料;
    4、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5、国土所派人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6、审核通过后,乡镇国土所需报国土局审核,并注册登记;
    7、最后购房者在指定日期领取房产证;
    8、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9、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10、房产证、土地证;
    11、房屋交易手续;
    12、房屋产权登记;
    13、房屋评估报告。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黑龙江集体土地的房产证如何过户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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