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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可是房主把房子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了,小额贷款公司现在要把这套房子卖掉可以吗?我可以买吗?咨询一下我看好了一套二手房,可是房主把房子抵押给小额贷款公司了,我可以买吗?

综合法律 2019-05-08 1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抵押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csai.c)  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
    5.94%。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  贷款额度  申请人可以只做一次抵押登记手续,实现最高额抵押贷款。获得最高贷款额度以后,可根据需要分几次支取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以每次款项实际发放时间为准。这样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利息成本。  申请条件  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有些银行为60周岁)。另外,在中国内地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也可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4)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手续流程  
    1.借款人贷款前咨询: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提交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文件或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房价的40%;贷款金额最多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所有贷款次数加起来的贷款总额不能大于20万元。  申请时带齐材料  同时,办理贷款的市民贷款时,一定得带齐材料。
      记者了解到,贷款材料主要有: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复印2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复印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2-8页、15页,复印1份)、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1份)、契税完税凭证(复印1份)。
      特别提醒的是,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如果您未婚或单身,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或单身证明。  除了提供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外,您还须提供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如存折、银行卡)作为委托扣款账户。

  • 1、在贷款期间,你的房子应该就已经抵押给银行了,银行基本上不会在没有抵押担保的情况下放款的。
    2、你可以将房子转卖的,如果你的朋友不是一次性支付所有房款的话,手续上会麻烦一些,需要协调的当事人很多。首先,你需要和银行协商,如果你朋友的资质银行可以放款给他的话,可以协调银行将购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换为你的朋友。感觉这一步是最难的。第二,如果房产证没有办理下来,那么银行会让开发商承担一个阶段性担保,那样的话,在购房借款合同的中就是三方当事人,都需要协调。贷款人,开发商,银行。第
    三、需要和开发商协调将购房合同更改为你朋友的名字,不然,银行的银行的贷款合同,以及他项权利证都是没法办理的。总得来说更改比较困难,但是不是完全不可能。另外虽然麻烦一些,但是这是最安全的办法,除此之外,都会有或多或少的风险。
  • 抵押期间住房,需要取得银行授权和同意,才可以办理过户,还需要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第三十四条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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