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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工作签了三年合同,试用期还有十天六个月。在此期间,他告诉我试用期还没有过。

劳动纠纷 2022-06-30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离职,就行了,
    你可以提出离职,要求公司结清工资
  •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故,你所在单位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
    公司以你试用期不过为由开除你,需要有证据证据你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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