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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买了一个二手房,已经过户,原房主欠四千多采暖费,是分户改造前单位欠的,现单位已破产,找不到了,该小区从2014年开始新换了一个采暖公司,我已到新供暖公司更名了,原供暖公司还是原房主的名字,请问一下:所欠采暖费该由谁来负责?新的供暖公司说:只要我交今年的费用就给我开栓,以前的不管,谢谢!本人买了一个二手房,已经过户,原供暖公司还是原房主的名字,所欠采暖费该由谁来负责?新的供暖公司说:

消费者维权 2019-03-03 1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买卖过户或赠予过户。房产证满五年的,买卖过户划算。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增值税
    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
    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 单位产权二手房个人也是可以买的,只要房产资料齐全,可以了。使用权并不等于产权,只有当以自己的名字办理的产权证办理好后,从法律上自己才拥有了房产的产权。
      购买二手房应该注意检查原房主的产权证,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准许上市销售;购房契税有没有交纳清楚;有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者贷款没有还清;土地的使用年限到什么时候结束;如果是单位集资房,土地收益金有没有交纳清楚;如果是单位或者集体的房产,更要注意出卖程序是否齐全合法。
  • 像对房屋这一类进行更名过户,需要去房屋管理局或房屋交易中心。首先,我国的不动产采取登记制度,并以法律条文确定,《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房屋属于不动产,故必须在登记机关有备案方可。其次,房屋作为不动产,不论是买卖还是赠与等处分行为,也需要在登记机关登记在册。
    《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再次,房屋登记部门一般是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而各地多设有房屋交易中心来供市民办理房产《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最后,在买卖或者赠与的书面合同中应当载明约定的事项,以防止某一方违背契约精神,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 买二手房时需要缴纳的过户费用如下:
    营业税:未满五年的房子,政府要收取
    5.5%营业税;
    中介费:若是找中介(中介收取
    1.5-3%的中介费);
    契税:面积120平米的房子,契税为
    1.5%,若超过144平,则契税为3%,(注明:每个城市要求不一样,例如:厦门户口首套,房屋面积小于90平,契税取1%;首套,房屋面积小于144平,契税取
    1.5%,二套房或房屋面积大于144平,契税取3%,商业用地契税都是3%);
    印花税没有多少(几十元);
    证书费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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