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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6月21日被同村打伤头部缝了四针,报案派出所做了笔录,现在过去7天了派出所也没有做调查,打人者还在家,也没拘留,这样我该怎么办报案派出所做了笔录,也没拘留,这样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6-14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人者是否被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伤势等因素决定是否拘留。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1】被人打伤,应该去做伤情鉴定。
    【2】只有构成轻微伤,警方才会拘留打人者。
    【3】警方接到报警后,应该传唤双方当事人。做笔录。被打者做完伤情鉴定后,至少一周出结果吧。
    【4】如果被打者愿意和打人者协商解决,警方可以做调解。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打人者应受到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 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按你的投保情况和保险条款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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