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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如何计算18年国庆节的加班费?我公司计算三倍最低生活工资(1500元)并违反劳动法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2-07-04 09: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 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无法确定,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等项目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 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发工资时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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