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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立即成为全职员工,但由于公司的不景气,领导跟我们谈过,说在优化列表中,让我们提一下我们的辞职和离职,并说试用期内没有薪酬。我们不同意,所以领导给我们安排了过多的任务,要求996,让我们犯了错误,并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解雇了我们。我们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07-08 2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期间单位可以企退员工,但是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 单位在试用期辞退员工不是就可以随便进行,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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