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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该房屋将于当年6月底交付。由于开发商资金链存在问题,交付日期被推迟到今年8月。合同约定,重庆的违约赔偿金为每天0.05%。但是,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则在违约期内每月只需支付1000元。我起诉后,法院能支持我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支付赔偿吗?A.

合同纠纷 2022-07-09 12: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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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这里区分了两种情况:其一,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时间。出卖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履行标的物交付义务
  • 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又没有约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开发商应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关于合同违约赔偿,如果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构成显失公平,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而变更(增减数额)或撤销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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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当年6月底交房,而开发商不履行约定的合同赔付,试问我起诉后法院能支持我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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