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93年父亲单位公房让交以息代租本金4000元,我母亲95年病逝,2001年父亲参加房改,总房款是1万元,在93交纳的以息代租本金4000元不予退还的基础上,又补交了6000元购房款,2002年取得100%产权房权证。父亲2006年立遗嘱并公证将房子留给他的女儿,2008年父亲病故。2008年她的女儿拿着遗嘱办理继承公证,将房子过户自己名下。2012年哥哥说遗嘱处分了母亲的份额,说父亲所立这份遗嘱无效,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下,这份遗嘱会不会全部无效?

继承 2019-01-01 17: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遗嘱的无效规则有哪些: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②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  ③伪造的遗嘱;  ④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⑤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⑥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的,无效。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律师协助订立遗嘱,可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
    根据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订立遗嘱只有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性。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实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愿望。
    律师通过解答法律咨询、代书(代为起草)和审查修改等工作,帮助当事人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用准确的法律术语进行归纳表述,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愿望得以实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