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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吴律师,请问一下夫妻俩人协议离婚,房子是按揭的,房子写的是俩个人的名字,房子给女方,这种情况能过户吗?

离婚 2019-01-02 13: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产的继承方法如下:
    1、办理公证继承书
    继承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发票、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2、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法定继承人继承;
    3、银行还贷
    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公证书、买卖合同等到银行还清贷款,取得银行出具的“还清房贷证明”、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书,之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取消抵押登记;
    4、取消抵押登记
    房管部门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房产抵押档案内注销登记,取消抵押;
    5、办理房权证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取消抵押后受理法定继承人申请的办证业务,在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审批出证,下发以法定继承人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 【1】协议离婚时,夫妻将房子赠与给已成年儿子。儿子可以请求父母先去房产局办理房产过户给儿子手续,后办理离婚手续。【2】根据《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3】如果父母离婚手续办完后,离婚协议生效了,儿子要求过户父母赠与的房产,父母或者有一方不同意把房产赠与儿子,也可能儿子不能完全得到父母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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