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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了解下我家的这件事起诉对方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原因是这样,房子是我哥哥的,是父亲盖的。我哥哥没花一分钱。户口簿已经分开,但是父亲归哥哥抚养,母亲归我养。父母年迈,父亲又是残疾人。哥哥好堵偷偷在外面赌博输了钱,后来欠下好多高利贷。买哥哥房子的人和他是朋友就借了钱给他还高利贷后来分了好几次拿给哥哥的。到后来哥哥没办法了就对他说我把房子卖给你共六十八万。但房子的价格远远不止这个价格。在我家后面的都买了八十万。买卖房屋期间父母完全不知情,父亲现在知道是他买的很生气。老了还弄的无家可归。哥哥还赌房子钱没了还欠下很多高利贷人跑了,家里人又联系不上他。现在父亲就找买房的人要十万元的补偿款。他不同意一直僵持。让他起诉他不起诉。因为房子是小产权房,房产证无法变更。只是我哥哥和他有一份买房协议。买房协议书上的签名甲乙方是哥哥和买房的人,有两个证明人。两人是他们的双方妻子。事情就是这样。我父亲是想通过法律来要回补偿。请告诉我这官司要是打需要哪些东西。最后会是什么样。急谢谢房产证是哥哥的,小产权房,无法变更,买房人不是本村人让他起诉他不起诉。因为房子是小产权房,最后会是什么样。小产权房

离婚 2019-06-16 05: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父母在世的,其房屋分配,由他们自行决定。兄弟之间无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分配。所签订的协议无效。
    2、父母愿意给谁的,可以直接口头或者书面与某人签署赠与协议,并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赠与不生效。
  • 父母全款买房,只写女儿(已婚)名字。依照目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住房属于父母对子女这一方的个人赠与,产权属登记人个人所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房屋的所有人就是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该房内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他们可以主张居住权,问题出在这里。你不处理该房产,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你要出卖房房屋事情就来了,他们不同意迁户口,卖房就碰到麻烦了。
  • 离婚协议已经对房子及债务进行了分割。但由于后来A又立下字据承认房子属两人共有,债务共担,尽管没复婚,字据却推翻了原先离婚协议对房子分割的内容。按所说的情况看,此字据应当是有效的。因此:
    1、B可以要求平分房产;
    2、A要求按出资比例分配卖房所得恐较难实现,因为婚内购房夫妻财产已经混同。不过,离婚后一直是A偿贷,且还了一次房贷给B,如诉到法院,法官也许会考虑到这一情节,以及因复婚为由而签字据的情况,从而适当偏向男方;
    3、字据是对先前离婚协议分割房产部分的更改,男方在立据时没有被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因而是有效的,男方应当承担立据后果;
    4、A认为平分不公,可以通过与B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上法院。法官处理这类案子一般着重于调解,房产由当事人自己估价,然后要房子的一方补钱给放弃房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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