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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年2月签署了某项目商品房定金协议(交定金6万元),但至今未接到甲方主动的后续联系,期间我主动联系过当时的销售人员,称已不在那里工作,会有人衔接。为了购买此套房产,我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

后来我加入了该房产“业主交流群”,才得知已住进去1年多的业主们尚未拿到房产证,据说有20多项规划超标,且房屋存在开裂、隔音差、电梯经常坏等多方面问题,物业管理也是问题多多,业主们怨声载道,后悔不迭,于是我于近日与甲方交涉退还定金,但甲方只口头答应退还1万元,

想请问:定金本应该是在商品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吧,即便协议中约定“定金不予退还”,但如此商品房质量,总不能在明知其有问题的情况下还硬着头皮去购买,买后即需维权吧,因此,我可否要求退还6万元定金?应该如何运作?我于2014年2月签署了某项目商品房定金协议(交定金6万元)后悔不迭,我可否要求退还6万元定金?

综合法律 2019-05-27 10: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越来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选协商和解是双方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 一、被拆迁人购买拆迁安置用房不免税,但如果超过原来面积,按照商品房支付房价的部分仍然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
    二、您购买的房子是否能够享受退税需具体分析。 如果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您选择货币补偿,那么您现在购买的房子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而开发商又同意不安置给其所提供的房子而且您现在也不需要,那么您可以申请新买的房子免税,这是合理合法的。
  •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有哪些?商品房预售是我国目前房地产转让的一种最主要的买卖方式,虽然国家近来出台了一些规范商品房销售的条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但在商品房预售中仍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风险  
    (一)商品房预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具有欺诈性。  开发商往往夸大其辞,将在建房屋描绘成世外桃源,以吸引更多消费者与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当房屋竣工后,经常会出现实际交付的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原介绍的文字材料、广告宣传相去甚远的情况,这时购房者往往已支付了房价款,变得非常被动和无能为力了。  
    (二)交易标的不确定,购房者风险大。  在商品房预售中,因在建工程的建设工期长,交易标的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因而买期房的面临的风险比一般买现房的大得多。例如开发商预收了购房者房款后,由于各种原因,致使所建项目不能继续进行,甚至停工,给购房人造成巨大损失。有时购房人在交付了首期房价款后,个别开发商会以种种借口提出后期的房价款要涨价,甚至要求已经付过首期房价款的要重新加价等,使购房人无所适从。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猫腻多。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只取得一种期待权,并未真正获得房屋所有权,因而常见开发商将一房多售,或将已售出的房屋再行抵押等合同欺诈行为。  开发商开发商常利用事先拟定好的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损害购房人利益,在补充协议和合同附件中约定不公平、不平等条款以免除其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或限制购房者主要权利等等,加之购房人法律知识欠缺,很少有能力对签约进行讨价还价,不可避免地损害到自身利益。  
    (四)利用购房人信息有限预售产权上有瑕疵的商品房。  例如开发商将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只能得到部分产权房屋。某些乡村或郊区单位擅自将集体土地进行开发,或有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村合作,由乡、村出土地,开发公司出资建造商品房向社会公开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  
    二、购期房怎样避风险,如何购买预售商品房?  预售的商品房一般会比现房的价格低,但同时与购买现房相比也有一定的风险,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一)开发商的信誉、实力和对物业管理的承诺很重要,购房人看房地产广告时,一定要看广告中有哪些是值得信赖的企业。如果您对广告中列出的开发商或其他参与项目单位都不了解,别轻易购房,先了解一下再说。  
    (二)购买预售商品房要选择好时机,而且不要一次性投入全部购房款。  
    (三)注意周围环境,并核实之后,才可谨慎购房。对于开发商精心选取的这个园、那个苑,不要被迷惑,不要主观或被误导以为某某花园,那可能错了。  
    (四)看清价格。购房人应弄明白是均价还是起价,如果是起价,是楼盘房屋的最低价格,而实际价格,会因楼层、朝向、户型以及施工进度而增加。当然没有人买,也会下调。还要弄明白是美元还是人民币,部分外销房是以美元标价的。要看清价格。  
    (五)不要盲目相信户型图。户型图对购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可别被它迷住,亲自去看看,因为有的户型图比例明显不当,感觉上会比实测中空旷,不要把效果图当成实景图,否则会失望。  
    (六)目前房地产广告中都登有项目的优势与优惠。却从来看不到该项目的弱势与弱项。聪明人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别被什么机不可失之类的优惠所迷惑,购房人更别为这优惠而心动,那一小点优惠对大量的购房款来说算个啥,千万别为蝇头小利,将老本栽进去。  
    (七)谨慎对待按揭贷款。购房人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付款方式,很多广告中都会标明按揭哪家银行、多少年、几成,您向专家咨询一下贷款政策和知识,然后仔细算算,哪种方法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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