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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律师您好,两年前我家在我们乡里买了台联想电脑,当时没有给发票,包括冰箱、空调,全都是一家店里买的,都没有发票。如今电脑出现问题,多次请他们过来看看什么问题,他们都说没空。后来我就自己打了联想售后服务电话,他们说,没有发票就只看他们的出厂日期,出厂日期已超三年保修期。工商局说,他们不给开发票,不给售后他们管不着,让我找税务局,可是这些东西都好几年了,家里人不懂,也从来没有要过发票。所以他们不给维修,不给售后,也只能我们消费者自己吃哑巴亏了吗?我想问一下关于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他们不给开发票,所以他们不给维修,不给售后,也只能我们消费者自己吃哑巴亏了吗?

消费者维权 2019-05-12 0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在一般情况下,凡是销售金额比较大的家用电器、家具、厨卫用品,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脱排油烟机、微波炉、空调、电脑、手机等,供货商都会开具发票的;如果供货商拒绝提供发票就是违法行为。
    不过,并不是销售所有商品都必须提供发票的,比如,您去烟杂店买一瓶酱油、一包卷烟、一包卫生纸,烟杂店就不会开具发票。谢谢阅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祖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播媒介应当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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