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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乡政府将我生产队集体土地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业建厂,现企业倒闭,市政府收回该土地并建房,该如何追讨补偿1975年乡政府将我生产队集体土地无偿划拨给国有企业建厂,市政府收回该土地并建房,该如何追讨补偿

综合法律 2019-05-24 0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划拨土地的基本条件是土地是国有土地,因此集体土地是不能进行划拨的。若想将集体土地划拨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国有土地方可划拨。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
    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
    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 1、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2、综上,政府收回农民土地种植猕猴桃的,必须要有政府土地管理行政部门许可,实行有偿征收,否则可以向上级政府机关反映,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集体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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