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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二房东签了的合同有效吗,能索赔吗?

我跟二房东2015年4月租的店面。租期1年租金4.3万。合同写假如某一方违约,违约金为1季度的租金,也就是10750。

在租期还剩半年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一房东跟二房东的合同快到期了,肯定不会续租。二房东当时跟我说他租期5年,正因为这点我才决定租的,而且还进行了一些装修,开店后出资做了一些宣传。但现在二房东出国了,我暂时联系不到。也不知道别人说的他们合同到期是真是假。

我担心一房东在他们合同到期后,突然来让我走的话,我应该怎么处理。店里有很多机器,突然搬走的话根本无处可去,店面每天营业额和员工工资也有很多,损失不起。请律师帮我解答。

另外我看别人的帖子说假如一房东和二房东的合同里不允许转让的话,那我跟二房东的就是无效的是吗?二房东当时是有提过,然后合同标题并不叫租房合同,而是“合作协议书”。

那就有2个问题。1:我和二房东的合同是否有效?2:假如无效,那二房东就不用承担他对我得违约了吗?3:二房东告知我跟一房东租期5年,实际只有不到半年了,这是否属于欺诈,如果是应该如何赔付?跟二房东签了的合同有效吗,那我跟二房东的就是无效的是吗?然后合同标题并不叫租房合同,而是“合作协议书”。是否属于欺诈

离婚 2019-05-20 1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
    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 与房东定立合同后租客遇到拆迁,如何有效维权
    1、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协议,获得相关补偿。在公房承租中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予承租人补偿。
    2、如果不解除租赁协议,在产权置换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 买卖合同到期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属于违约,如果没有特殊事由,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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