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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公积金贷款,抵押了亲戚的房本,多久才能拿出来?

房产纠纷 2018-12-24 16: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 抵押是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抵押额足值的话,银行经营可以实现零风险。
    贷款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凭借信誉就可以贷款,现在银行非常慎重,其中小额农贷(通常金额只有几千元)是开展数量比较多的信用贷款。
    而担保贷款分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如果个人贷款没有合适的抵押物(房产等)的话,可以考虑存单等的质押,或者找保证担保人为你提供保证担保。
  • 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再凭相关资料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在还了两个月的供楼款后,最高按首付款和已还的两个月供楼款的合计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最高按房产的价格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不论是否达到提取限额都只能提取一次)。贷款购房的,不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高按房产总价和贷款利息的合计额提取住房积金,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直到还清贷款为止。
    三、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要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视为二套房,首付款最低5成,贷款利率是首套住房贷款同期利率的
    1.1倍,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不接受贷款申请。不可以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四、在已购住房的同一小区内购买车位或车库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贷款额度和支取额度不计入已购住房的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内。
  • 房产抵押定义  所谓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特征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房产抵押必需的相关材料: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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