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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借我钱,还不起了,用房屋作抵押,,可两年后司法来卦门,说有人起诉,说房主少人钱被起要拍卖房子,房子是农村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请问我在房子里住两年了,是否属于我诉用房屋作抵押,房子是农村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证,请问我在房子里住两年了,是否属于我诉

房产纠纷 2019-03-14 09: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得出租。
    2、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成熟,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承认没有取得房屋产权的房屋可以用于出租,但成立的条件就是房屋所有人必须取得房屋合法的权属证明。故有些地方承认只要取得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受法律保护的。
    3、因此,出租人或者承租人面对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通过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询问,落实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或承租。
  •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抵押、如何抵押,国家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集体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应局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至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 司法拍卖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其风险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司法拍卖的房源,大都需要一次性付款。一般在拍卖竞买前,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拍卖保证金,成交后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补足余款。
    对于投资者来说,一次性付款会具有更大的压力,所以要求竞拍人对自己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考量,不要盲目跟拍。
    二、法院拍卖财产时报出的拍卖价,通常只是“裸价”,参拍者如果举牌竞价成功,除了要一次性全额向法院支付成交款外,还要承担一些隐性费用。
    以房产为例,费用里除房屋款、税费等,若被拍卖房子的名下还有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也需竞拍人一并承担。这些费用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竞拍者需要谨慎对待。
    三、区别于选购二手房,司法拍卖的房子看房并不方便,若没有实地考察看房,很可能遇到存在建筑瑕疵的房产。
    而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该房屋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问题。法院对房子的瑕疵不担责。因此,竞拍者应该尽可能了解被拍卖房产,以免拍卖之后出现难以预料的问题。
    四、司法拍卖的房屋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债权人起诉,查封抵押房产,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中可能会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多次抵押的情况,即便竞买人拍到了并持有强制执行的文书,但客观上也会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或导致无法及时入住。
    解决债务纠纷往往十分麻烦麻烦,竞拍者必须要提前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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