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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找小姐?被骗3000元?什么都没有做?人影都没见到?报警后?会有刑事责任吗???被骗钱财会退还吗?

刑事辩护 2019-01-04 16: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2012年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反之,不予立案。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由此可知,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则要视具体情况分析。  其次,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案件的立案标准都不一样。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集资诈骗案(刑法第192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贷款诈骗案(刑法第193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票据诈骗案(刑法第194条第1款)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 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办?
    一、实际报案,不要提及在网上报过案了,就说是直接到派出所报案的,否则容易造成办案单位之间的互相推诿、扯皮。
    二、报案时可以将听说到的其他受害人的意见反馈给派出所,以使其相信是一个大的诈骗案中的一个,否则案子太小,也会容易使其不太愿意办理,或者虽然接受,但不投入大量精力办理。

    三、如果有能力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不一定报导,但是可以找记者朋友询问采访一下,让办案警官感到媒体在关注,破案后会有效果,这样对案件的处理是很有利的。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网络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受害人应该先到公安局报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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