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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买了一套还没有下来的安置房,和中介签订了三方销售合同,交了10万定金,很遗憾我不想买。如果对方起诉我,我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或者我可以拿回押金吗?

合同纠纷 2022-08-02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想买了,买房押金能不能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买房,这两种情况下,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
  • 看一下定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在定金合同里都有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乙方可以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 "购买安置房有以下流程:
    1、要先签订房地产的买卖合同;
    2、签了买卖合同首付以后,再付三成的手续费;
    3、要去房地产的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4、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
    5、一方不去的话,要委托公证处作证;
    6、还需要递交开发商名下房产证原件,开发商法人的委托书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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