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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35楼,楼上36楼有一天在浴室敲打声很响,当天晚上楼上洗澡时,我们家浴室天花板就哗啦啦漏水了,第二天物业派专业维修师傅来检测了,发现是楼上地漏漏水,并且楼上浴室地板也有裂缝。找到楼上的协商,谁知他们觉得不是他们责任拒绝维修,一会要求我们自己修,因为他们又没受影响,一会又说是开发商房子装修质量不好,因为房子是开发商精装修的,楼上说不关他们事让我们找物业负责,物业调解了觉得事实是房子已经交楼5年多,过了保修期了,应该是楼上维修,但他们不觉得是自己责任,不肯维修不肯出钱,这种情况下,我想问相关法律法规,到底谁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因为房子是开发商精装修的,过了保修期了,我想问相关法律法规,到底谁承担维修责任和费用。

房产纠纷 2019-01-21 1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有协议,保修期内的维修委托物业公司处理,则你在保修期内向物业申请报修,物业或发展商都有责任修复。
    2、如果发展商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相关约定,则发展商的保修期已过不须承担保修责任,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维修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上的具体约定。
    3、房屋漏水原因最好在你方、物业、楼上住户及有关专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查明,以便确定最终该由谁承担责任。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
    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
    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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