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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家住3单元6楼,7楼为阁楼,7楼不是我们家的,7楼有一块露台,露台是要通过7楼这家屋里才能到,现在下雨就漏水到我们家,已经淹的挺严重的了,因为房子已经过了开发商的质保期,咨询了物业说要用维修基金修,我们这个单元的已经签完字了,现在住建局和物业又说这个楼顶是通着的,需要整个楼都签字,也就是1,2单元也要签字,但是人家不愿意签字,我问下这个责任到底是归谁的,如果人家两个单元不签字,我应该找谁负责,这个费用应该谁承担因为房子已经过了开发商的质保期,咨询了物业说要用维修基金修,我问下这个责任到底是归谁的

房产纠纷 2019-09-06 12: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造成渗漏的原因,如果是楼上装修造成的,则依法应当由楼上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则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如果是防水层老化造成的,可以要求物业维修,如果通知物业后,拒绝维修的,可以依法起诉,并要求物业承担通知后给你造成的损失
  • 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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