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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他离婚,他不同意,我离家出走了,他能不能通过身份证找到我在那里,我用身份证在公司登记他能不能查到,他警局里有朋友的我想和他离婚,他不同意,能不能通过身份证找到我在那里,我用身份证在公司登记他能不能查到

离婚 2019-02-27 2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女主有过错,女方起诉法院离婚,男方不同意离,法院不会判离,但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就有可能判离。

    2、离婚财产分割,女方可以主张夫妻共同财产50%,但也要承担债务50%。

    3、女方有过错,男方可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规定,结婚自由,其中就包括了离婚自由。提出离婚,是权利,但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另一回事。就本案而方,财产分割上,女方属于过错方,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则可以给女方少分或不分。不过从诉讼的技巧上来讲,女方完全可以主张一人分一半,是否支持,得看双方的证据了
  • 离婚可能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一般说来,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均等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符合国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就属于夫妻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办理离婚,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如果同居不符合国家事实婚姻的认定,两位就不是夫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可以双方协议分手。
  • 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原则上规定是双方分居满二年,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分居”是比较难界定的。
    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仍是要结合法庭调查、夫妻双方的举证、质证等环节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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