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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0日与买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的合同,是通过房产中介办理的,约定买方月28日一次性付款。买方支付了2万的定金,订合同的时候中介查询到房子处于抵押状态,问我房屋是否抵押过,我回答没有,中介说明天去房管局查询解除抵押就好,极力促成我们签合同。产中介收了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本来按合同规定应该交给我的定金也在中介那里。第二天在房管部门查询的房子处于法院查封状态,我才想起大概在两年前帮一个朋友打官司借用房产证,房子目前是在法院查封状态。请问我和卖方还有中介签署的三方房屋交易合同是有效的吗?经过我们的努力,目前房屋已解封可以正常交易,但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1月28日交易时间超过了3天,在约定的交易时间里卖方也没有把房款付给我或者中介,现在买房以我违约为由要求我作出2万元的赔偿,请问我可以解除这个房屋合同吗?我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产纠纷 2018-12-24 14: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房交了定金,开发商违约的,业主可以通过定金罚则维权。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 购房定金的支付比例
    从《担保法》中对于定金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购房定金在法律中有明确的条款来规定的,因此购房定金的交纳比例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购房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的比例不应当超过购房款的20%。
    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要买的商品房的价格为100万元,那么认购书中规定的购房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那么,如果购房定金约定的比例超过了20%该怎么办呢?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中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若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也就是说,如果定金支付超出20%,那么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也就不适用于法律规定的定金罚则了。因此,购房者在约定定金时一定要注意金额的比例,超出比例的部分是得不到相应保障的,定金当然不是越多越好的。
  •   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放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如果未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随时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书面主张),但需给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与您签订合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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