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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一家日本人开的公司工作,这家公司的管理比较松散,我所处的部门是研发部,我入职的时候我上级把一些公司原来有的设计图用U盘拷贝给我学习,我问他我可不可以拷贝带回家学习,他说可以。后来我成为了设计师,我也会通过邮箱发过一两个公司的设计回家学习,有些是日本人的设计,设计费要付一两万美金的。而且我在公司设计的产品也都是很多在家里自己做,再发回公司的邮箱再自己设计的,因为一个产品要设计几个月,所以平时下班后晚上或者周六日我也会在家里自己设计。而平时我们公司的研发部是什么情形呢,我们的电脑是可以插自己的优盘的,可以插自己的手机,很多工程师就明目张胆的把自己的手机插在电脑上充电,甚至有些工程师是直接把这些设计,包括日本人的设计拷到U盘里带回家里学习的,而且老板其实也都是看在眼里,老板是日本人,这些他都知道,他却不管我们。很多人甚至把自己的手机跟电脑连接,而老板就经常站在旁边,都是看得到的。所以,那时候在我们眼里,这个公司好像是没有商业秘密的,我在那里工作了两年,好像所有都东西都是可以拷贝过来拷贝过去的,而且可以带回家的,平时我们工作的时候,设计图纸的附件,很多就都是通过U盘拷贝给其他工程师完成接下来的设计的,我们的工作桌上都是放着U盘的。而且我们公司的日本设计师,台湾设计师,他们自己是用笔记本设计的,笔记本里有公司的很多资料,而他们的笔记本也都是下班后会带回家的,他们有些设计就是晚上两三点在家里完成的。

就这样我在里面工作了两年多,有一天我辞职了,我打算出来创业。我从公司出来的第二天,公司高层就打电话给我,说我拷贝了公司的资料,如果我以后出去利用这些资料做东西,他们就打算告我,说我盗取了公司的机密。

请问,我这样真的犯法了吗,盗取了公司的机密吗?

我以前在日本公司做研发,拷贝了一些资料,算侵犯商业机密吗?

注意几个问题,在我们公司,日本设计师和台湾设计师是自己带笔记本上班的,下班的时候他们都是把笔记本带回家的。而他们电脑里也都有公司的设计图纸,包括其他设计师设计的和自己设计的。还要公司的其他很多资料,就商业机密的定义而言这些也都是商业机密。我在那个公司上班时,我是没笔记本的,用的是台式机。我一个项目也要做几个月,所以下班后和周六日我也会把设计发回家里做,在发回公司邮箱,上班继续做。而且,我也有拷贝过公司里其他设计师的设计回家研究过。公司在电脑里有装监控软件,以前我们不知道,我辞职后公司高层说要告我时才告诉我。而研发部里其他工程师也会把一些资料拷回家研究,这个大家都清楚,老板也知道,但我在那里工作的两年的时间里,老板什么话也没说。如果说我这样盗取了公司机密,那整个研发部不是也盗取了机密吗。现在我在外面创业,我担心我成功做起来后之前工作的这个公司会拿这些他们所谓的证据来告我,我感觉这就是一个坑,他们挖了个坑让我跳下去,诱导我犯罪,请问。我是真的窃取了公司的机密吗?我真的犯罪了吗?我在外面创业没有用到公司里的东西,自己重新设计的东西都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这样算犯罪吗?算侵犯商业机密吗?就商业机密的定义而言这些也都是商业机密。这样算犯罪吗?

合同纠纷 2019-06-12 1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可能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
    2、所谓商业秘密,刑法第219条作了立法解释,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4、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当手段获娶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和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和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娶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要点:
      
    (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际上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4)以非法手段获娶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 申请专利的原则:"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即发明、实用新型申请专利必须坚持一发明(或一实用新型)一专利的原则。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原则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一般也应遵循一外观设计 一专利的原则。"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行为人以秘密窃取或者故意泄露、使用,或者违反约定,侵犯商业秘密,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行为。 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渠道、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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