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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首付按揭,目前没有还清,户主是男方父母亲~婚后3年过户给儿子儿媳,继续还贷,写夫妻二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怎么分?

离婚 2018-12-25 14: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后贷款买房,夫妻一起还贷,离婚后如何进行财产分割?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
  •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 你好:工资和奖金;生产和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或赠与方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夫妻一方的,算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以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是平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的,作为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并且应该照顾弱势一方的生活。要离婚的,需要达成3个条件:
    1、双方都同意离婚;
    2、财产分割已经协商好
    3、子女抚养权问题已经协商好,否则不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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