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婚前男方付了首付,只写了男方名字,婚后男女双方共同公积金按揭还款,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8-07-15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协议,一般来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


    (四)继承的遗产(但规定只有夫妻一方可以拥有财产的除外);


    (五)受赠的财产(赠与人明确说明只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入;


    (七)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双方已经得到或者应该得到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住房补贴可以说是一种建立在工资关系上的一种福利;住房公积金则直接与工资相关联。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助费两项则是我国企业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的产物。
      从我国《劳动法》的角度来讲,上述几项都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有鉴于此,这四项都应当属于工资性的收入。它是对劳动者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这里的“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也是有时间限定的,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对应的权利即已“实际取得”和“应当取得”。
    即权利已经形成,至于何时支付则对权利不产生影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