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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方,通过中介,与卖方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合同上约定支付2万元作为定金,定金到时抵首付,剩余的通过银行按揭付清。(我定的三楼的)

期间多次询问房东与中介“房子是否漏水”,房东说不漏,中介也说现浇房不会漏的。签定合同后,第二次看房时,二楼的房东上来说了,这家漏水的,而且很严重的,三楼房东(就我定的房子)也承诺会修,但后来悄悄搬走了,直到我们去看房子,才被二楼发现。

现在我知道这个房子确定漏水严重(去二楼看过,确定渗漏痕迹明显、大,但中介说房东会来修的,我觉得房东前面故意隐瞒这事,这合同签得有违原意。

PS:1万5千的定金,我是打给了中介,中介给房东出了收据,房东给我出了收据。

请问:

1、我该如何对抗这个合同事宜,漏水的房子肯定是不行的,如何拿回我的2万?

2、房东现在说是不想协商,想走法律程序,也说是会在交首付的日子之前(月底)会把房子修好。

3、若房在月底没来修,那后面程序该怎么走?

4、若最后房子没成交,算谁违约,中介费还要支付么?通过中介,与卖方签定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如何拿回我的2万?想走法律程序,那后面程序该怎么走?中介费还要支付么?

房产纠纷 2019-05-24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上述的规定,可以随时要求卖方交房,但应当给卖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涉及中介的,还应该要求中介予以赔偿。
  • 您好,您需要看合同的约定,主要是原房主与开发商合同关于保修期的约定,同时参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要由原告方提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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