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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家的房子离高速公路边坡及水沟不足20米而且边坡是悬崖,我的房屋有拆迁可能吗?米

拆迁补偿 2018-12-25 0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
    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
  • 如果国家要修建高速公路,这属于为了公益事业而修建的项目,可能需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不管是征收还是征用,都需要给予土地补偿。那么,修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高速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 1、最高院有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你们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才能依照国有土地房屋评估。
    3、关键看你们这次房屋拆迁前,土地是否已经在之前征收为国有土地;当时没有对房屋安置补偿。现在拆迁时,房屋如果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应该按照国有土地房屋评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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