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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15年10月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的五险中的工伤险与生育险有无补偿?

合同纠纷 2019-05-21 08: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你受到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三十三条的规定,你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住院期间公司没有为你提供护理人员,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你受到十级工伤,你还可以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二、你受到十级工伤,可以要求公司支付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你向公司提出辞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由你所在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工伤待遇项目应该由公司支付给你。
  •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上述规定,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不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您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您有权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两项补助金额均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6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工伤赔偿标准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工伤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会影响工伤赔偿数额。若职工构成一至四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若若职工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项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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