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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母亲健在,奶奶也在,还有个姑姑,父亲留下两个银行卡没有密码,里面有8万多和2万多,姑姑以怕我们以后不赡养奶奶为由拒绝带奶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父亲生前还有10来万的债务,我们现在有什么办法提钱出来还债?我,我母亲,奶奶3个第一继承人有一个拒绝到场能办遗产公证吗

继承 2018-12-25 07: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定遗产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 1,迄今为止还没有发现死后立遗嘱的。
    2,你看一下继承法。就会发现遗嘱有多种形式。
    3,各种遗嘱效力排列如下:
    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
    4,如你所问:如是自书遗嘱,能证明是本人自书意愿,即为有效。
    如有人异议,法院可予认定有效。并非一定要公证。
    5,但如经公证遗嘱。会具最强法律效力。足以对抗其他遗嘱。
    6,如需公证遗嘱,你需去区或市公证处。由公证员见证办理。
  • 首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并不是以父母是否对子女进行了抚养为前提,所以,即使父亲对孩子没有尽抚养义务,孩子仍然要对其父亲进赡养义务。 关于法律依据:我国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是一种义务,前面说了,这种义务并不存在什么前提,不管是否进行了抚养,你的赡养义务都是存在的,是“必须的”。
    但在履行赡养义务时,是有前提的,就是“无劳动能力”和“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其他情况是否必须尽赡养义务那就是道德方面的问题了,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 1、若小孩出生时存活,其赔偿额的计算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按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纯收入乘以20年。
    2、医疗事故或者是医疗损害,医方存在过错且存在因果关系,赔偿额再乘以过错参与度就是最终赔偿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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