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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住的是老宅,本来是我爷爷的后来我爸盖房子爷爷把房产过户给了我爸,我爸去世后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哥,我爷爷一直在我家住有20年了,后来我大伯和二伯要分我们的房子爷爷也同意了问下如果上诉的话房子的归属权到底是谁的。本来是我爷爷的后来我爸盖房子爷爷把房产过户给了我爸,我爸去世后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哥,后来我大伯和二伯要分我们的房子爷爷也同意了问下如果上诉的话房子的归属权到底是谁的。

继承 2019-02-07 13: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纠纷涉及房子过户的,房产过户所需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公证的 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4)房地产权利证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 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 转移的批准文件;
    (8)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 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4)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 房屋应当按照基本单元进行登记。房屋基本单元是指有固定界限、可以独立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的编号(幢号、室号等)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成套住房,以套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非成套住房,以房屋的幢、层、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以宅基地上独立建筑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在共有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以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非住房以房屋的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 住房产权归属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过户住房,规定是双方提交申请之后,房管部门30天以内,办理完过户手续,核发新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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