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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你好伟大的律师们,,我对象是做微整形的,3月7号她去北京出诊,被逮捕了,没有给个人造成任何伤害,没有医师资格证,现在在看守所,是刑事拘留,,我想咨询的是像她这种情况严重吗,会定什么罪,,能取保候审吗,,派出所的人说七天放人,,后来我又咨询他们说不可能,,你能给我解答一下吗谢谢

刑事辩护 2018-12-26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一、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可以取保,但是嫌疑人和亲属只有取保候审的申请权,核准权在办案单位。
    一般而言,至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能取保:
    1、没有犯罪前科;
    2、没有多次治安处罚记录;
    3、涉嫌罪名和事实涉及的刑期在3年以下,或者有判处缓刑的可能,或者有判处3年有期徒刑的可能;
    4、认罪态度好;
    5、悔罪表现好;
    6、取保候审不会激化社会矛盾;
    7、其他条件等
    具体做法,你可以先找办案人员口头问问,如果可能再提交书面申请;或者,委托律师代理。
  • 未满18周岁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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