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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有三亩地,农村土屋一座在她名下,奶奶有爸爸姑姑两个孩子,爷爷去世奶奶二十九,分地时期爸爸去当工人没有地,姑姑嫁人也没有只有奶奶有,爸爸结婚有三个女孩我老二,我大概三四岁父母离婚,妹妹归妈妈,六七岁爸爸又娶继母在我家没生育,来时带一儿子,继母和奶奶不和十一年前分居,在一个院子,没一起生活。分居我归奶奶,我结婚四年一直和奶奶一起生活,现在奶奶想把她的房屋和地给我,奶奶去世我有继承权吗?分地时期爸爸去当工人没有地,分居我归奶奶,现在奶奶想把她的房屋和地给我,奶奶去世我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19-05-10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  房屋继承协议书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  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  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  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 1、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  
    2、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3、继承人所取得的继承权属于遗嘱取得,需要待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可以行使继承权。
  •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
    即合法的配偶,虽男女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没有结婚等级证书,属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具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按事实婚姻处理,那么,在一方死亡之后,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有关规定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末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瞥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在一方死亡后,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继承权。
      如果尚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对男女双方间的关系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但是,若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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