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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1月以来,公司一直拖欠工人工资,自2014年8月以来,保险一直未支付。自2016年3月以来,公司领导让另一家公司以公司不知道的形式运营。一些员工已经效仿过去,而我刚刚怀孕两个月,公司不愿意接受。那我呢,我不想去那家公司(因为那家公司给的薪水没有原来公司给的那么多,而且工作时间也延长了)。由于种种原因,原公司的领导没有给我安排一份适合我的工作。后来,我无法安排我去车间做电源调试。本来我不适合在车间上下爬的工作,当时我勉强同意了,但昨天(5月3日),物流部通知我没有具体职位,说我在等工作,给了我最低工资。现在我不能接受。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支付所欠的工资和保险费,并要求我按照原工资在3月和4月支付工资。对不起,律师,我受法律保护吗?我应该寻求帮助。哪个部门能帮我解决?

劳动纠纷 2022-08-29 14: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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