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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辽宁农村的,我妻子是城市的,我们结婚后,没有把我妻子的户口迁来,孩子出生后也落在妻子的户口上。现在我想把孩子和妻子的户口迁到我的地方,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可不可以?谢谢孩子出生后也落在妻子的户口上。我想把孩子和妻子的户口迁到我的地方,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可不可以?

离婚 2019-05-27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性扶养;
    (3)在自然人之间基于道义、感情、慈善等非法定权利义务而发生的自然的、事实上的扶养;
    (4)法律意义上的扶养。
  • 根据2001年11月l日起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没有他项权利就相当于没有合法的质押物抵押到银行,银行贷款就无法批复,这意味着你需要一次性付款买房。
  • 没有户口,可以在原籍或居住地申请办理户口。上户口不再有任何前置条件。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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