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知识详解,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缴纳知识详解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
增值税、
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 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二)卖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交易服务费: 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0.05%
3、土地出让金: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 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 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
5.5%(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二、怎能不知道的二手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上有一些优惠政策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
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方式是: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二、二手房买卖中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为促进我国居民住宅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征纳行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于1999年12月2日就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买二手房房屋税收由谁缴纳
1、双方未约定,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2、约定由下家来承担所有税费,上家只管“到手价”。这种约定对下家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签约后到交易期间,税收发生变化,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下家承担了。
3、做低房价。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通常会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此种做法违反法律规定,是逃税行为。而且,做低的合同价经常在缴税的时候遇到障碍,被税务部门认为合同价过低而要求按评估价缴税,这样一来,买卖双方常常会为了增加的税收由谁承担而产生纠纷,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价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