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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二十几个人在唐山建筑工地打工,被拖欠20多万的工资,去过唐山的劳动部门,建设局,信访局,都没有解决问题,申请了劳动仲裁,得到的是不予受理通知书,准备向法院起诉分包公司,我们有包工头打的欠条,包工头签字认可的工资表,还有与分包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总包公司是北京的企业,分包公司也是北京的企业,施工地点在河北唐山,我们应该到哪儿去起诉,还需要什么材料吗?谢谢!

仲裁 2019-01-04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建议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投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员工要保留好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劳动仲裁要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立案,排期,通知开庭,开庭,裁决。
    一般仲裁在2-3个月左右完成。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劳动合同的类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的类型以下两种: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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