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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生过孩子,没结婚证,户口也不在我的名下,但是孩子出生证明上是我的身份信息,现在老公会查到我生过孩子吗?未婚先孕,没领结婚证,户口也不在我的名下,现在老公会查到我生过孩子吗?

调解 2019-02-05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婚生子上户流程:  1)对于不够年龄所生的非婚生子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  2)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a.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b.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c.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 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正常情况,没有结婚证属于非婚生育,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跟母亲的不用结婚证 跟父亲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
    补充说明一点,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
    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社会抚养费。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能确定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乡、民族乡、镇或街道适用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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