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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选举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合法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25 08: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投诉的
  •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成立一般有具备以下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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