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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

1、 本人2005年参加工作,2008年由单位自费公派出国学习(签有协议,协议中规定学习期间保留公职,发放基本工资),2012年底回国后在原单位工作,单位又让签了一份工作合同,规定合同期为5年,但是服务期8年,期间辞职,按照服务年限要缴纳每年一万的违约金(这个根据单位自己制定的一个人才培养规定)。

2、 现在本人为单位服务4年多,想辞职换单位,单位要本人按未服务期限赔偿每年一万元。

请问单位索要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我的理解是:

1. 根据所签工作合同中,根据服务期,按每年1万元赔偿。这是按照2008年《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人才培养、培训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该规定制定的依据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本人当时是自费公派出国,不存在培训费问题,因此,合同中此项无效,本人不必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 本人出国前与长江所签订的出国攻读博士协议书,规定在读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此项条款违反《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所内应该照发本人在读期间全部工资,而不是只有基本工资。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5、自费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具有二年以上工龄的,在批准出国年限内,由原单位照发工资。】

3. 本人与所签订的工作合同中只规定的5年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对8年服务期起止时间未做明确规定,且对合同期满剩余服务期内如何工作未做任何说明,本人在3年内就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指标,为何还要死卡年限。因此,此劳动合同不规范、不合理。

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呢?可否申请劳动仲裁呢?

仲裁 2018-12-30 05: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种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这种事实劳动关系的终结不能用到期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经济补偿办法也不能按终止合同的规定办理,而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用人单位应根据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4、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但未提前1个月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
  •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年限没有具体的规定。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那么,具体而言,劳动合同的种类都有哪些呢?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三种,分别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等三种。
      其中,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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