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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钱 当时跟我借钱把房产证给我了 他现在不还我钱 我拿房产证可以做什么呢 可以贷款或抵押什么的嘛?他现在不还我钱 我拿房产证可以做什么呢 可以贷款或抵押什么的嘛?

房产纠纷 2019-05-24 11: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
    4)收入证明
    5)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
    6)贷款用途证明
    7)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 房产证可以借出去用作抵押,因为房产证是对于房屋的所有权的权属证明。
  • 根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到期偿还不了债务,对方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您们偿还。经胜诉并且过了最后还款期限,你们仍未还清的话,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但是,如果您们没有任何资金,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话,法院也可能执行不到位,只能等到你们有钱的时候再给。如果你们因为客观没钱导致欠钱不还,不存在任何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那么仅仅是民事纠纷,不涉及相关刑事犯罪问题。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 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然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和保证人对债权人履行债务并无顺序和主次之分的限制。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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